证
券
研
究
报
告ESG
与
可
持
续
发
展
周
报
生态环境法典首个配套司法解释颁布,生态环
境司法保护水平持续提升
——ESG 与可持续发展周报(20260817-0821)
[Table_Summary] 主要观点
政策解读
近期,最高人民法院举行贯彻实施生态环境法典暨司法解释清理
工作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
态 环 境 法 典 〉 时 间 效 力 的 若 干 规 定 》 ( 以 下 简 称 《 时 间 效 力 规
定》)。这是生态环境法典首个配套司法解释,共 13 条,于 8 月 15
日与法典同步施行。
《时间效力规定》明确适用法典规定的一般标准,即以引起生态
环境案件的法律事实发生的时间为准,法律事实发生在法典施行之前
的,原则上应当适用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进行裁判;法律事实发生
在法典施行之后的,应当适用法典规定进行裁判。
据介绍,为确保生态环境法典全面有效贯彻实施,最高人民法院
组织力量,全面梳理生态环境领域现行有效的 26 件司法解释、35 件
司法规范性文件和 45 件指导性案例,对照生态环境法典进行集中清
理。经过清理,继续适用的生态环境类司法解释为 26 件(加上规定共
27 件),司法规范性文件 34 件、指导性案例 41 件。
《时间效力规定》严格遵循法不溯及既往和有利溯及例外的基本
原则,明确了在生态环境法典施行以后,人民法院审理生态环境案件
新旧法律衔接适用的一般标准和具体规则,为生态环境司法实践提供
明确裁判指引。
我们认为,《时间效力规定》为生态环境司法实践提供明确裁判
指引,确保法典统一正确实施,不断提升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水平,为
美丽中国建设贡献更加有力的司法力量。
行业动态
(1)近期,在中国人民银行青海省分行指导下,邮储银行青海省分行
正式发布全省首份金融机构可持续信息披露报告,实现全省金融机构
可持续信息披露领域零的突破。金融机构可持续信息披露是加强环境
气候风险前瞻性管理、提升金融服务能力的重要抓手,也是推动金融
部门履行社会责任、强化资产绿色化配置的基础性制度安排。
(2)中国人民银行近日发布的《2026 年二季度金融机构贷款投向统
计报告》显示,我国绿色贷款稳步增长。绿色金融是加快实现“双
碳”目标的重要
驱动力,金融机构近年来紧扣传统行业、新兴产业等
领域的融资难点,持续以高质量绿色金融产品与服务供给,推动经济
社会绿色转型。今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统筹协
调,引导金融体系提升绿色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数据显示,2026
年二季度末,本外币绿色贷款余额 48.63 万亿元,同比增长 14.5%,
上半年增加 3.82 万亿元。分用途看,基础设施绿色升级贷款、能源绿
色低碳转型贷款、生态保护修复和利用贷款余额分别为 21.74 万亿
元、8.73 万亿元和 5.42 万亿元。分行业看,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
产和供应业绿色贷款余额 9.17 万亿元,上半年增加 2207 亿元;交通
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绿色贷款余额 9.1 万亿元,上半年增加 7973 亿
元。
(3)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日前印发的《煤炭工业发展“十五
[Table_Industry]日期: shzqdatemark
[Table_Author]分析师: 畅会珏
Tel: 021-53686131
E-mail: changhuijue@shzq.com
SAC 编号: S0870526010001
分析师: 周绪艳
Tel: 021-53686914
E-mail: zhouxuyan@shzq.com
SAC 编号: S0870523060004
分析师: 陈彦利
Tel: 021-53686170
E-mail: chenyanli@shzq.com
SAC 编号: S0870517070002
分析师: 张林晚
Tel: 021-53686155
E-mail: zhanglinwan@shzq.com
SAC 编号: S0870523010001
分析师: 韦磊
Tel: 021 53686044
E-mail: weilei03665@shzq.com
SAC 编号: S0870525030003
[Table_ReportInfo]相关报告:
《 关 于 健 全 金 融 机 构 治 理 的 实 施 意 见 发
布,A 股 ESG 强制信披规则实施》
——2026 年 08 月 17 日
《应对气候变化“十五五规划”发布,扩
容碳金融迎发展空间》
——2026 年 08 月 05 日
《国家级零碳工厂标准发布,全球蓝色金
融工具概念初具雏形》
——2026 年 07 月 31 日
2026年08月26日
ESG 与可持续发展周报
五”规划》提出,到 2030 年,全国大型现代化煤矿产能比重提升至
87%;智能化煤矿产能比例提升至 75%;现代煤炭产业体系基本建
成。煤炭是我国的基础能源,攸关国计民生和国家能源安全。“十四
五”时期,我国煤炭开发布局持续优化,煤炭产量达到 48.5 亿吨;煤
炭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全国煤矿数量减少至 4000 处左右,大型煤矿产
能占全国的 85%。行业自主创新能力整体跃升,煤矿智能化产能占比
超过 65%,煤炭新质生产力加快形成。
技术前沿
近期,德国卡尔斯鲁厄理工学院携手美国斯坦福大学科学家,开
发出一款混合能源系统。该系统集光伏发电、
太阳能热技术与被动式
日间辐射冷却(PDRC)技术于一体,可同时提供冷却、发电及加热
功能,有望在能源密集型应用领域大显身手,尤其是需要大量电力和
冷却的人工智能(AI)数据中心。相关论文发表于最新一期《电池报
告物理科学》杂志。
这项研究建立在团队此前工作的基础上。2024 年,该团队曾开发
出一种透明材料,在透射日光的同时,还能被动冷却建筑物。基于这
一概念,团队将辐射冷却与太阳能收集组件融为一体,把单一表面转
化为多功能能源系统。系统的核心是一层透明发射器,由涂覆硅酮聚
合物聚二甲基硅氧烷的二氧化硅基板构成。这层“透明外衣”既能让
阳光畅行无阻,又能以红外辐射的形式将热量悄然送出。透明冷却层
之下,菲涅耳透镜将透射的阳光汇聚到紧凑的光伏集热器上,电力与
热量便在此同时产生。在室外实验中,这款混合能源系统原型的冷却
温度比环境低 6.5℃,电功率密度达 60.6 瓦/平方米,加热温度高达
110.8℃。
研究探索
据光明日报,《发挥绿色金融在发展方式绿色转型中的引导作
用》文章指出,发展方式绿色转型,不是对传统增长方式的简单修
补,而是涉及资源配置方式、发展动力和价值创造模式的系统性变
革。传统金融体系在支持绿色转型过程中,往往会面临环境外部性难
以内化、绿色价值识别困难、长期资本供给不足等约束:一是污染排
放、碳排放等行为产生的环境成本尚未能充分反映在市场价格中,绿
色投入创造的生态效益和社会价值也就难以完全转化为相应的经济回
报,导致市场主体绿色转型的内生动力不足;二是绿色项目的环境价
值、减排成效和转型潜力难以通过传统评价体系准确识别,金融机构
对真实绿色活动与“漂绿”行为甄别能力不足,导致金融资源难以精
准投向真正具有绿色价值的领域;三是绿色创新、节能改造和清洁生
产等项目通常具有投资周期长、前期投入大、收益实现慢等特点,与
资本追求风险收益匹配和期限适配存在矛盾,导致长期资本供给相对
不足。
在处理好几对关系方面,文章指出,要处理好有效市场与有为政
府的关系:绿色转型面临的深层障碍,在于环境成本和生态价值难以
通过市场价格充分体现,仅靠市场机制难以推动资源向绿色领域有效
集聚。要处理好统一规范与分类施策的关系:绿色金融有效运行,离
不开统一、规范的标准体系,绿色项目认定、碳核算、信息披露等基
础规则必须全国统一、边界清晰、口径一致,否则容易产生标准套
利,削弱绿色金融市场的公信力。还要处理好促转型与防风险的关
系:绿色转型本质上是新旧动能更替、风险结构重塑的过程,转型推
进不力与节奏把握失当都会累积风险。
ESG 与可持续发展周报
国际合作
据北京光华设计发展基金会,近期,“2026 绿色设计助力可持续
发展论坛”在瑞士日内瓦万国宫成功召开。论坛紧扣“绿色设计助力
可持续发展”主题,直击绿色设计、可持续教育、气候变化、绿色科
技等全球焦点议题,吸引多国政府机构、国际组织、行业协会、学术
机构和企业代表齐聚一堂,共同探索以绿色设计驱动绿色转型、加速
碳减排、实现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践路径。
本次论坛以高水准的主题演讲、深度专家交流和重磅成果发布,
为绿色设计领域搭建起更具影响力的国际交流合作平台,进一步凝聚
起以绿色设计推动产业升级、城市低碳转型和可持续发展的全球共
识。未来,世界绿色设计组织将继续携手全球合作伙伴,加速推动绿
色设计理念、标准、技术与实践在更多国家和行业落地生根,为应对
气候变化、加速碳中和进程、实现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注入强劲动
能。
投资建议
我们认为,《时间效力规定》为生态环境司法实践提供明确裁判
指引,确保法典统一正确实施,不断提升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水平,为
美丽中国建设贡献更加有力的司法力量。
风险提示
ESG相关政策推行不及预期;市场情绪与偏好波动风险等。
ESG 与可持续发展周报
请务必阅读尾页重要声明 4
分析师声明
作者具有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资格或相当的专业胜任能力,以勤勉尽责的职业态度,独立、客观地
出具本报告,并保证报告采用的信息均来自合规渠道,力求清晰、准确地反映作者的研究观点,结论不受任何第三
方的授意或影响。此外,作者薪酬的任何部分不与本报告中的具体推荐意见或观点直接或间接相关。
公司业务资格说明
本公司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
投资评级体系与评级定义
股票投资评级: 分析师给出下列评级中的其中一项代表其根据公司基本面及(或)估值预期以报告日起 6 个月
内公司股价相对于同期市场基准指数表现的看法。
买入 股价表现将强于基准指数 20%以上
增持 股价表现将强于基准指数 5-20%
中性 股价表现将介于基准指数±5%之间
减持 股价表现将弱于基准指数 5%以上
无评级 由于我们无法获取必要的资料,或者公司面临无法预见结果的重大不确定性事
件,或者其他原因,致使我们无法给出明确的投资评级
行业投资评级: 分析师给出下列评级中的其中一项代表其根据行业历史基本面及(或)估值对所研究行业以报
告日起 12 个月内的基本面和行业指数相对于同期市场基准指数表现的看法。
增持 行业基本面看好,相对表现优于同期基准指数
中性 行业基本面稳定,相对表现与同期基准指数持平
减持 行业基本面看淡,相对表现弱于同期基准指数
相关证券市场基准指数说明:A 股市场以沪深 300 指数为基准;港股市场以恒生指数为基准;美股市场以标普 500
或纳斯达克综合指数为基准。
投资评级说明:
不同证券研究机构采用不同的评级术语及评级标准,投资者应区分不同机构在相同评级名称下的定义差异。本评级
体系采用的是相对评级体系。投资者买卖证券的决定取决于个人的实际情况。投资者应阅读整篇报告,以获取比较
完整的观点与信息,投资者不应以分析师的投资评级取代个人的分析与判断。
免责声明
本报告仅供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客户使用。本公司不会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客
户。
本报告版权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对本报告保留一切权利。未经书面授权,任何机构和个人均不得对本报告进行任
何形式的发布、复制、引用或转载。如经过本公司同意引用、刊发的,须注明出处为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所,
且不得对本报告进行有悖原意的引用、删节和修改。
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本公司或其关联机构可能会持有报告中涉及的公司所发行的证券或期权并进行交易,也可能
为这些公司提供或争取提供多种金融服务。
本报告的信息来源于已公开的资料,本公司对该等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或可靠性不作任何保证。本报告所载的资
料、意见和推测仅反映本公司于发布本报告当日的判断,本报告所指的证券或投资标的的价格、价值或投资收入可
升可跌。过往表现不应作为日后的表现依据。在不同时期,本公司可发出与本报告所载资料、意见或推测不一致的
报告。本公司不保证本报告所含信息保持在最新状态。同时,本公司对本报告所含信息可在不发出通知的情形下做
出修改,投资者应当自行关注相应的更新或修改。
本报告中的内容和意见仅供参考,并不构成客户私人咨询建议。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本公司员工或关联机构不
承诺投资者一定获利,不与投资者分享投资收益,也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所引致的任何损失负责,
投资者据此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与本公司、本公司员工或关联机构无关。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投资者不应将本报告作为投资决策的唯一参考因素,也不应当认为本报告可以取代自己的
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