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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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告摘要
近年来,金融科技在人工智能与区块链的深度融合下加速重构金融业态,技术创新持续领跑。然而,监管体系的演进步伐未能同步,滞后性进一步凸显。这不仅为深度伪造、数据垄断等新型风险提供了滋生空间,更使得一批曾以技术实力和合规形象著称的市场参与者陷入争议,其中包括大型金融机构、持牌创新平台以及屡获行业大奖的标杆企业。在此背景下,2026 年3 月9 日,依据国内知名网络消费纠纷调解平台“电诉宝”(315.100EC.CN)2025 年全年受理的互联网消费平台纠纷案例大数据,“一带一路”TOP10 影响力社会智库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RESC.100EC.CN)例行发布《2025 年度中国金融科技投诉数据与典型案例报告》,今年已是第七次连续发布。根据“电诉宝”2025 年受理的金融科技领域用户有效投诉显示,入选投诉榜的平台的依次为:分期乐、支付宝、京东金融、拍拍贷、来分期、财付通、马上金融、联通支付、你我贷、云闪付、随行付、桔子分期、时光分期、玖富万卡、360 借条、易宝支付、携程金融;此前,电诉宝平台也曾收到过58 好借、招商银行、佰仟金融、微薄利、有钱花、省呗、豆豆钱、爱用商城、翼支付、百度钱包、中信银行、建行善融商城等平台的投诉。在“2025 年金融科技消费评级榜”中,支付宝、京东金融获“不予评级”;分期乐获“不建议下单”评级。二、整体数据(一)投诉问题类型分布据“电诉宝”显示,2025 年金融科技用户投诉问题类型TOP10 依次为:信息泄露(30.72%)、网络欺诈(16.87%)、霸王条款(10.24%)、退款问题(9.64%)、恶意罚款(2.41%)、订单问题(2.41%)、发货问题(1.81%)、售后服务(1.21%)、客服问题(1.21%)、高额退票费(1.21%)。(二)投诉用户性别分布据“电诉宝”显示,2025 年金融科技男性用户投诉比例为65.05%,女性用户投诉比例为34.94%。三、各家评级数据(一)2025 年“分期乐”获“不建议下单”据网经社旗下电商大数据库“电数宝”监测数据显示,2025 年“分期乐”共获得20 次消费评级,均为“不建议下单”评级。2025 年“分期乐”涉嫌存在信息泄露、霸王条款、网络欺诈等问题。用户投诉“分期乐”的消费金额主要在10000 元以上、500-1000 元、1000-5000 元、5000-10000 元区间。【案例一】用户投诉“分期乐”涉嫌高利贷及违规经营5 月22 日,福建省的林先生向“电诉宝”投诉称其通过分期乐APP 分别借款16,200 元(年化利率23.97%)和14,000 元(年化利率32.04%)。其中,16,200 元的借款合同未在APP 内展示,而14,000 元的合同虽约定年利率不超过24%,但实际仍按32.04%执行,涉嫌高利贷。【案例二】“分期乐”被指催收电话骚扰用户亲友6 月28 日,四川省的杨女士向电诉宝投诉称其2004 年因经济困难在分期乐平台累计借款3 万余元,目前尚欠18000 元。由于去年患病休养无收入,全家仅靠丈夫一人维持生计,暂时无力偿还。近期催收方不仅频繁用各地号码骚扰本人,更威胁其亲友,甚至致电怀孕的朋友导致对方受惊。王女士表示,已承诺有钱会立即还款,但催收仍持续辱骂并波及无关亲友,希望平台停止暴力催收行为,避免造成更严重后果。【案例三】“分期乐”被指暴力催收 逾期后竟群发短信造谣村民 称用户盗用信息贷款11 月12 号,河南省的康先生向电诉宝投诉称,其于2024 年在分期乐平台借款,近期出现逾期。2025 年11 月11 日,平台催收方采取违法手段,在康先生所在村庄周边群发短信,并通过非法途径获取村民信息,向至少三位村民散布“康先生盗用他人信息贷款”的谣言。康先生已保存包含平台名称的短信截图等证据,并与平台客服沟通,对方承认短信系其所发。该谣言严重损害了康先生的名誉,对其正常生活造成了极大困扰。(二)2025 年“支付宝”获“不予评级”据网经社旗下电商大数据库“电数宝”监测数据显示,2025 年“支付宝”共获得18 次消费评级,均为“不予评级”评级。2025 年“支付宝”涉嫌存在网络欺诈、信息泄露、退款等问题。用户投诉“支付宝”的消费金额主要在0-100 元、10000 元以上、5000-10000 元、500-1000 元区间。【案例一】用户投诉“支付宝”第三方催收公司涉嫌暴力催收、侵犯隐私及名誉权2 月20 日,山东省的刘女士向“电诉宝”投诉称,其因暂时资金困难导致支付宝借呗/花呗逾期,但始终保持通讯畅通,并主动与平台协商还款事宜。然而,支付宝委托的第三方催收公司采取多项违规催收手段,严重侵犯其合法权益:非法联系通讯录亲友;恶意制造“失联”假象;威胁恐吓及精神侵害;隐私权及名誉权侵害。刘女士表示已保留相关证据,必要时将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并呼吁监管部门介入调查此类违规催收乱象。【案例二】用户投诉“支付宝”平台冒充国家法院发恐吓信息3 月21 日,四川省的莫女士向“电诉宝”投诉称,支付宝平台冒充国家法院多次发恐吓信息,对其生活造成了严重困扰。莫女士认为支付宝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希望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案例三】用户投诉“支付宝”内“支付宝二手车拍车1 元起”平台涉嫌虚假宣6 月3 日,陕西省的史先生反映,其于2025 年5 月25 日通过支付宝App 内的"支付宝二手车拍车1 元起"平台,以168,481.08 元全款购买了一辆标注为"新车已上牌"的车辆。在支付完尾款并按约定联系交车机构后,对方要求其额外转账支付上牌费和交强险费用。(三)2025 年“拍拍贷”获“不予评级”据网经社旗下电商大数据库“电数宝”监测数据显示,2025 年“拍拍贷”共获得8 次消费评级,均为“不予评级”评级。2025 年“拍拍贷”涉嫌存在信息泄露等问题。用户投诉“拍拍贷”的消费金额主要在10000 元以上、1000-5000 元、5000-10000 元区间。【案例一】“拍拍贷”被指暴力催收被指致用户面临失业 多次投诉无门4 月1 日,四川省的邓先生向“电诉宝”投诉称,其于2021 年在拍拍贷平台借款3 万元用于个人消费。后因个人原因,债务爆发无力偿还。目前,拍拍贷及其关联机构“信也科技集团”对邓先生采取了暴力催收手段,具体表现为爆通讯录和骚扰其工作单位。在此期间,邓先生多次向相关单位(可能包括监管部门、平台自身)和放款方投诉,但均未得到正面解答和有效处理。【案例二】“拍拍贷”被指违法查社保 扬言找单位 长期骚扰家人4 月7 日,河北省的申先生向“电诉宝”投诉称,其正遭受拍拍贷公司的持续性、高强度非法催收骚扰。其行为包括:每天使用不同手机号对申先生进行电话骚扰和短信轰炸;通过违法手段获取其工作信息(如社保信息),并以此扬言要联系其公司及人社部门,以此施压,严重干扰了申先生的正常工作和生活。同时,催收方不仅骚扰其本人,还长期使用不同号码骚扰其家人,甚至联系到其前妻,导致申先生复婚无望。【案例三】用户投诉“拍拍贷”恶意泄露信息 骚扰本人及公司领导11 月15 日,浙江省的王先生向“电诉宝”投诉称,其在拍拍贷(现更名为“信也科技”)的借款发生逾期。平台委托第三方催收公司对其进行催收。催收方在催收过程中,非法获取并使用了王先生的个人信息,包括王先生本人及其爱人的工作单位信息,并向王先生公司领导及其本人发送包含其欠款内容的短信。此行为自2025 年4 月起持续至今,对其正常工作与生活造成了长期侵扰,最终导致王先生与爱人均因此丢失工作,生活陷入困境。期间,王先生曾向拍拍贷(信也科技)客服投诉,但投诉未得到任何有效处理。(四)2025 年“来分期”获“不予评级”据网经社旗下电商大数据库“电数宝”监测数据显示,2025 年“来分期”共获得10 次消费评级,均为“不予评级”评级。2025 年“来分期”涉嫌存在信息泄露等问题。用户投诉“来分期”的消费金额主要在10000 元以上、1000-5000 元区间。【案例一】“来分期”被指非法获取信息 骚扰单位及家人 致面临失业6 月18 日,江西省的刘女士向“电诉宝”投诉称,其在“来分期”平台的借款已逾期,金额合计约1.1 万元。因“来分期”APP 下架,无法自行查询具体欠款信息。目前,刘女士的债权已被转让给“丽水祁岸企业管理合伙有限公司”,并由平安银行收款。在其已明确告知暂无还款能力的情况下,债权受让方(催收方)持续对刘女士及其家人、工作单位进行违法骚扰,导致其工作受到严重影响。【案例二】“来分期”被指平台关闭后还款无门 遭暴力催收 但查无借款合同7 月14 日,广东省的钟先生向“电诉宝”投诉称,其于2018 年在“来分期”平台借款2-3 笔,合计约4500 元。在平台运营期间,钟先生曾有还款行为。后因平台关闭,其无法找到有效的官方还款入口,即使尝试通过支付宝客服寻求帮助,也未得到解决方案,导致债务因逾期产生费用而累积。钟先生已在法院审判等公开平台查询,未发现该笔债务的借款合同或相关诉讼案件。目前,钟先生正遭受暴力催收,包括“爆通讯录”、发送不实信息、进行恐吓和人身攻击。【案例三】“来分期”被指债务结清后债权被转让 现遭骚扰威胁 投诉无门11 月28 日,湖北省的陈先生向“电诉宝”投诉称,其之前在“来分期”平台有逾期欠款,但已在2020 年处理完毕。然而,来分期平台在之后将其债权进行了转让。当前,新的债权方认定陈先生仍有欠款,并持续在夜间发送短信骚扰、威胁上门催收。陈先生不清楚对方如何获取了其工作单位等信息,并因此遭受持续的威胁和恐吓,对陈先生的正常生活产生了严重的影响。(五)2025 年“财付通”获“不予评级”据网经社旗下电商大数据库“电数宝”监测数据显示,2025 年“财付通”共获得6 次消费评级,均为“不予评级”评级。2025 年“财付通”涉嫌存在订单问题、退款等问题。用户投诉“财付通”的消费金额主要在5000-10000 元区间。【典型案例】用户投诉“财付通”遭遇电诈致资金流失 平台客服拒退款8 月1 日,河南省的刘女士向“电诉宝”投诉称,其于7 月27 日遭遇了电信诈骗,导致一笔1000 元的资金通过财付通流出。事发后,刘女士第一时间联系财付通客服,要求其协助拦截或退还该笔款项,但客服以不合理的理由或规定为由,拒绝处理退款请求。刘女士认为财付通作为支付服务提供方,在用户遭遇诈骗时未能提供有效的救济渠道或采取必要措施,侵犯了其作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六)2025 年“马上金融”获“不予评级”据网经社旗下电商大数据库“电数宝”监测数据显示,2025 年“马上金融”共获得5 次消费评级,均为“不予评级”评级。2025 年“马上金融”涉嫌存在网络诈骗等问题。用户投诉“马上金融”的消费金额主要在10000 元以上、5000-10000 元区间。【案例一】“马上金融”被指违规放贷 告知利率不超24% 结清后核算实际利率竟达34%4 月25 日,江苏省的张先生向“电诉宝”投诉称,其自2018 年起,先后在马上金融进行了六笔借款。在借款时,平台向张先生告知的合同年化利率不超过24%。在其全部结清这六笔借款后,通过核算实际还款总额,发现其实际综合年化利率高达34%。张先生认为,该34%的实际利率已超过法定受保护利率上限,属于违规高利放贷。【案例二】“马上金融”旗下“安逸花”被指借款利率高达13.33% 疑超法定保护上限 客服敷衍5 月10 日,内蒙古自治区的王先生向“电诉宝”投诉称,其于2024 年1 月11 日至2025 年1 月14 日期间,因资金周转需要,通过马上金融旗下的“安逸花”平台多次借款,累计本金6300 元,借款期限均为12 期。王先生指出,平台在借款时未以显著方式明确告知综合借款成本,利率信息展示模糊。王先生在还款过程中发现实际还款金额远超预期,经核算,该笔借款的综合年化利率高达13.33%。王先生认为,此利率已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平台的行为加重了王先生还款负担,侵害了其财产权益。此外,王先生与平台客服沟通时,对方态度敷衍,对利率问题避重就轻,未给出解决方案。【案例三】“马上金融”旗下“安逸花”被指强制放款 不知情扣会员费 禁提前还款10 月3 日,海南省的康先生向“电诉宝”投诉称,其于9 月18 日,在马上金融旗下的“安逸花”平台申请借款3700 元。申请提交后,App 显示“1200 元放款中”,这与其申请的金额不符。康先生在款项尚未到账前就联系客服,要求停止放款,并说明金额不符,但客服拒绝了康先生的请求。随后,平台强制将1200 元款项发放至其账户。此外,在康先生不知情的情况下,平台强制收取了每月40 元的会员费,并且自主开启了“无限期续费”功能。该笔借款无法提前还款,被强制锁定了借款期限。康先生认为马上金融旗下安逸花的上述行为严重侵害其合法权益,涉嫌多项违法,希望监管部门能对其进行查处、关停,杜绝其社会危害。(七)2025 年“联通支付”获“不予评级”据网经社旗下电商大数据库“电数宝”监测数据显示,2025 年“联通支付”共获得3 次消费评级,均为“不予评级”评级。2025 年“联通支付”涉嫌存在网络欺诈等问题。【典型案例】“联通支付”被指擅开增值业务扣费480 元 未尽告知义务涉嫌欺诈7 月15 日,辽宁省的李先生向“电诉宝”投诉称,其作为联通公司的老用户。自2022 年起至今,联通公司在李先生不知情或未确认的情况下,为其开通了多项增值业务,并累计扣费480 元。李先生认为,联通公司在此过程中未尽到合理的告知和用户确认义务,其行为严重侵犯了您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并涉嫌消费欺诈。李先生的诉求是:1. 退还自2022 年起被擅自扣取的增值业务费用共计480 元;2. 依据“退一赔三”原则,额外支付赔偿金1440 元(480 元的三倍),因赔偿总金额不足500 元,故应按最低500 元标准赔偿。两项合计980 元。(八)2025 年“你我贷”获“不予评级”据网经社旗下电商大数据库“电数宝”监测数据显示,2025 年“你我贷”共获得7 次消费评级,均为“不予评级”评级。2025 年“你我贷”涉嫌存在信息泄露等问题。用户投诉“你我贷”的消费金额主要在1000-5000 元区间。【案例一】“你我贷”被指借款时未告知担保及贷后服务费 账单构成混乱 要求退还近5000 元3 月12 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的石女士向“电诉宝”投诉称,其于2024 年7月3 日在“你我贷”平台借款13400 元,分12 期偿还,每月还款1379.81 元。石女士指出,平台在借款时未明确告知每月还款中包含了担保服务费129.94 元/月和贷后服务费1642.50 元(总计)。此外,石女士发现平台每月的账单构成(各项金额)不一致。目前石女士已还款8 期。石女士的诉求是:1. 退还前8 期中,在其不知情情况下收取的担保服务费(129.94 元/月 × 8 期 = 1039.52 元)以及相应比例的贷后服务费(按总额分摊,石女士估算为1642.50 元 × 2/3 ≈ 1095 元),合计约2134.52 元;
2. 在剩余4 期还款中,免除相应的担保服务费(129.94 元/月 × 4 期 =
519.76 元)和贷后服务费剩余部分(估算为1642.50 元 × 1/3 ≈ 547.5元),合计约1067.26 元。总计要求退还或免除约4844.28 元,并修正后续还款计划。【案例二】用户投诉“你我贷”逾期愿协商被拒 反遭假期催收 信息泄露10 月12 日,广东省的凌女士向“电诉宝”投诉称,其于2024 年12 月3 日通过“你我贷”平台借款9700 元。合同中注明,利息、担保费、服务费合计为1807.95 元。目前,该笔借款已逾期30 天,凌女士已偿还部分款项。在逾期期间,凌女士一直有协商还款的意愿,但“你我贷”平台的官方客服一直拒绝与其进行任何沟通和协商。此外,平台在未经凌女士允许的情况下,在国庆、中秋等公众假期对其进行了违规催收,并泄露了其个人信息。凌女士的核心诉求是:平台停止违规催收,并就还款事宜与其进行合理协商。四、十大典型案例在2025 年金融科技领域中,据“电诉宝”受理用户维权案例,我们从中选取十大典型投诉案例,涉及支付宝、时光分期、拍拍贷、马上金融、分期乐、随行付、联通支付、财付通、你我贷、来分期。【案例一】用户投诉“支付宝”第三方催收公司涉嫌暴力催收、侵犯隐私及名誉权2 月20 日,山东省的刘女士向“电诉宝”投诉称,其因暂时资金困难导致支付宝借呗/花呗逾期,但始终保持通讯畅通,并主动与平台协商还款事宜。然而,支付宝委托的第三方催收公司采取多项违规催收手段,严重侵犯其合法权益:非法联系通讯录亲友;恶意制造“失联”假象;威胁恐吓及精神侵害;隐私权及名誉权侵害。刘女士表示已保留相关证据,必要时将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并呼吁监管部门介入调查此类违规催收乱象。【案例二】“时光分期”被指隐藏合同 捆绑收取高额担保费3 月20 日,上海市的李女士向“电诉宝”投诉称,其于2022 年至2024 年期间,在“时光分期”平台累计借款11 万元。借款过程中,平台隐藏合同,并通过捆绑方式收取担保费。在李女士多次要求后,平台才提供了合同。查阅合同后,李女士发现平台收取的利息高达2万多元,担保费合计1 万多元。李女士认为这些收费不合理,要求平台退还担保费及多收的利息。目前,所有借款均已结清。李女士与平台沟通后,平台坚称收费合理合规,只同意退还2000 多元。李女士认为此方案不合理,请求相关部门介入,帮助其追讨担保费及多收的利息。【案例三】“拍拍贷”被指违法查社保 扬言找单位 长期骚扰家人4 月7 日,河北省的申先生向“电诉宝”投诉称,其正遭受拍拍贷公司的持续性、高强度非法催收骚扰。其行为包括:每天使用不同手机号对申先生进行电话骚扰和短信轰炸;通过违法手段获取其工作信息(如社保信息),并以此扬言要联系其公司及人社部门,以此施压,严重干扰了申先生的正常工作和生活。同时,催收方不仅骚扰其本人,还长期使用不同号码骚扰其家人,甚至联系到其前妻,导致申先生复婚无望。【案例四】“马上金融”被指违规放贷 告知利率不超24% 结清后核算实际利率竟达34%4 月25 日,江苏省的张先生向“电诉宝”投诉称,其自2018 年起,先后在马上金融进行了六笔借款。在借款时,平台向张先生告知的合同年化利率不超过24%。在其全部结清这六笔借款后,通过核算实际还款总额,发现其实际综合年化利率高达34%。张先生认为,该34%的实际利率已超过法定受保护利率上限,属于违规高利放贷。【案例五】用户投诉“分期乐”涉嫌高利贷及违规经营5 月22 日,福建省的林先生向“电诉宝”投诉称,其通过分期乐APP 分别借款16,200 元(年化利率23.97%)和14,000 元(年化利率32.04%)。其中,16,200 元的借款合同未在APP 内展示,而14,000 元的合同虽约定年利率不超过24%,但实际仍按32.04%执行,涉嫌高利贷。【案例六】用户投诉“随行付”无流量费承诺作废 高费率+双扣费 售后敷衍后失联6 月16 日,天津市的王先生向“电诉宝”投诉称,其在使用随行付的POS机服务时,接连遭遇两起未经其同意或违背承诺的扣费事件:一是涉及194 元的“欢乐送”活动费问题尚未解决;二是又被以“流量费”名义直接扣除了68 元。扣费发生时,王先生在使用POS 机前已明确询问并得到确认“不需流量费”。此外,该POS 机的刷卡费率也比同行业其他产品高。在向该公司客服投诉时,对方态度敷衍、爱答不理,起初称“会处理”但无实际行动,后期直接无人理睬。王先生曾尝试通过其他平台投诉,公司仅更换对接人虚假承诺补偿,最终仍未兑现且再次失联。王先生的诉求是:退还全部不合理扣费(194 元活动费及68 元流量费),并解决费率及服务问题。【案例七】“联通支付”被指擅开增值业务扣费480 元 未尽告知义务涉嫌欺7 月15 日,辽宁省的李先生向“电诉宝”投诉称,其作为联通公司的老用户。自2022 年起至今,联通公司在李先生不知情或未确认的情况下,为其开通了多项增值业务,并累计扣费480 元。李先生认为,联通公司在此过程中未尽到合理的告知和用户确认义务,其行为严重侵犯了您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并涉嫌消费欺诈。李先生的诉求是:1. 退还自2022 年起被擅自扣取的增值业务费用共计480 元;2. 依据“退一赔三”原则,额外支付赔偿金1440 元(480 元的三倍),因赔偿总金额不足500 元,故应按最低500 元标准赔偿。两项合计980 元。【案例八】用户投诉“财付通”遭遇电诈致资金流失 平台客服拒退款8 月1 日,河南省的刘女士向“电诉宝”投诉称,其于7 月27 日遭遇了电信诈骗,导致一笔1000 元的资金通过财付通流出。事发后,刘女士第一时间联系财付通客服,要求其协助拦截或退还该笔款项,但客服以不合理的理由或规定为由,拒绝处理退款请求。刘女士认为财付通作为支付服务提供方,在用户遭遇诈骗时未能提供有效的救济渠道或采取必要措施,侵犯了其作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案例九】用户投诉“你我贷”逾期愿协商被拒 反遭假期催收 信息泄露10 月12 日,广东省的凌女士向“电诉宝”投诉称,其于2024 年12 月3 日通过“你我贷”平台借款9700 元。合同中注明,利息、担保费、服务费合计为1807.95 元。目前,该笔借款已逾期30 天,凌女士已偿还部分款项。在逾期期间,凌女士一直有协商还款的意愿,但“你我贷”平台的官方客服一直拒绝与其进行任何沟通和协商。此外,平台在未经凌女士允许的情况下,在国庆、中秋等公众假期对其进行了违规催收,并泄露了其个人信息。凌女士的核心诉求是:平台停止违规催收,并就还款事宜与其进行合理协商。【案例十】“来分期”被指债务结清后债权被转让 现遭骚扰威胁 投诉无门11 月28 日,湖北省的陈先生向“电诉宝”投诉称,其之前在“来分期”平台有逾期欠款,但已在2020 年处理完毕。然而,来分期平台在之后将其债权进行了转让。当前,新的债权方认定陈先生仍有欠款,并持续在夜间发送短信骚扰、威胁上门催收。陈先生不清楚对方如何获取了其工作单位等信息,并因此遭受持续的威胁和恐吓,对陈先生的正常生活产生了严重的影响。五、关于我们(一)关于电诉宝国内知名网络消费纠纷调解平台“电诉宝”(315.100EC.CN)运行10 余年来,与全国近千家网络消费平台建立对接,影响1 亿+网络消费用户,新系统实现一键投诉、24h 在线、自助维权、同步直达、实时处理、进度查询、评价体系、法律求助、大数据分析等诸多功能。目前,平台“绿色通道”服务向广大网络消费平台开放,各平台可自主申请入驻,实时受理、反馈和查询用户满意度评价。为了更好地营造公开、透明、健康的网络消费投诉环境,“电诉宝”公开版已正式上线,新增用户投诉实时受理动态、月度平台投诉量TOP10、热点投诉地区、投诉榜(依据投诉量排行)等模块,让投诉过程透明化,一手掌握信息动态。“电诉宝”(网络消费纠纷调解平台;315.100EC.CN)运行十余年,与全国数百家电商建立对接,致力于为广大电商用户解决网络消费纠纷,帮助广大电商提升用户购物体验与售后服务,以自身独有的客观公正性、中立性、权威性,稳居全国影响力与公信力前列的“第三方电商投诉维权服务平台”,并有20余名电商行业资深律师常年开展坐镇咨询与维权服务,平台投诉纠纷解决率在80%以上,深受全国各地网购用户信赖。根据平台受理的客诉“大数据”和真实案例,每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公开发布客观用户体验报告和相关榜单,已连续十余年发布,被业内视为“电商315 风向标”,被全国广大用户、企业、媒体、政府所认可和引用。新平台于2018 年315 前夕正式上线运行。新系统实现“一键投诉”、24h在线、自助维权、同步直达、实时处理、进度查询、满意度评价、律师坐堂法律求助,还有大数据分析功能,真正实现了“天天315”,成为千千万万电商用户的“网购维权神器”。此外,为了更好帮助电商平台更好的处理投诉。平台“绿色通道”服务向广大电商平台开放,电商可自主申请入驻,实时受理、反馈和查询用户满意度评价。为了更好地营造公开、透明、健康的电商消费投诉环境,“电诉宝”公开版于2020 年7 月1 日正式上线,新增用户投诉实时受理动态、月度平台投诉量TOP10、热点投诉地区等模块,让投诉过程透明化,一手掌握信息动态。(二)关于网经社浙江网经社信息科技公司拥有18 年历史,提供媒体平台、专业智库以及资源媒介三大服务,致力于打造大数据驱动的“中国领先的数字经济服务商”。公司总部位于杭州,系国内唯一拥有A 股上市公司背景的数字经济媒体、智库和平台,母公司在全国拥有30 个分支机构,实力雄厚,是我国数字经济行业的见证者与推动者。网经社在工信部、公安机关网站合法备案运行,服务客户覆盖各大互联网上市公司、独角兽,以及国家和各地政府部门,有口皆碑。数据墙:拥有100+专业频道,为全国用户提供全面、及时、专业的资讯,是国内领先的数字经济门户。平均每年有5000 余家海内外媒体,超过10 万篇新闻报道中引用我们的数据、报告、分析、榜单等从中央到地方,为超过200 家各级政府部门提供了相关服务。超过20000 家公司在海内外及投融资时,参考使用我们数据分析。平均每年,超过10 万人参加我们主办或协办、演讲的数字经济论坛、沙龙活动,覆盖人群规模超百万。国内上百家券商/基金/投行/机构在投资研究中参考我们的数据和推荐超过1000+家电商、40000+家数字经济企业依靠我们的信息、服务和解决方案不同程度提升了他们的经营业绩。·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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