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02 证券简称:
炬申股份 公告编号:2026-068
债券代码:127115 债券简称:炬申转债
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部分款项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8月 13日召开的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运营管理效率,同
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
额置换,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保荐机构
国联民生证
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
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496号)核准,炬申物流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3,800,000 张,每张面值
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8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 5,550,000.00 元
(不含税)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 374,45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6年 7月 30
日划至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另扣除律师
费、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
用(不含税)1,970,406.6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72,479,593.35元,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并出具了天健
验〔2026〕7-28号《验证报告》。
1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调整前拟使用募 集资金金额 | 调整后拟使用募集 资金金额 |
|---|
| 1 | 炬申几内亚驳运项目 | 34,900.91 | 26,600.00 | 26,600.00 |
| 2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 款 | 11,400.00 | 11,400.00 | 10,647.96 |
| 合计 | | 46,300.91 | 38,000.00 | 37,247.96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已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开户银行及保荐
机构国联民生签署了相关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放和管理。
二、募投项目情况
根据《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
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经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调整,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前拟使用募 调整后拟使用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集资金金额 资金金额
1 炬申几内亚驳运项目 34,900.91 26,600.00 26,600.00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
2 11,400.00 11,400.00 10,647.96
款
合计 46,300.91 38,000.00 37,247.96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
披露的《关于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三、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第十五条之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在支付人员薪酬、购买境外产品设备等
事项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
换。”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上述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情形,主
要原因如下:
公司募投项目“炬申几内亚驳运项目”实施地点位于几内亚,项目实施环节对资
金拨付的时效性要求极为严格。鉴于项目实施主体涉及香港申浩航运有限公司、香
港申瑞航运有限公司等香港子公司,将会涉及境外资金拨付的情况,若直接使用募
集资金进行款项支付,因跨境资金流动需履行外汇登记、资金出境审批等多项监管
程序,整体流程周期较长,将难以满足项目现场对支付时效的实际需求;同时,受
跨境外汇管控相关政策约束,直接以募集资金完成该类境外支付在实操层面确实存
在客观困难。
2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计划在募投项目的
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并经相关审批后,先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的部分款项,
后续定期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
四、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1、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由相关经办部门提出付款申请流程,按公司规定
的资金审批程序逐级审核,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流程,以自有资金
方式先行进行款项支付。
2、公司财务相关部门建立募投项目核算台账,汇总自有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资
金明细,定期统计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定期将前期使用自有资金先行
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从对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等额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中,上
述置换事项在自有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完毕。
3、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可定期或
不定期地对公司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督权,公司及募集资金存放
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核查与问询。
五、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对公
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
公司资金管理的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推进,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六、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公司于2026年8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
置换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一致同意将本事项提交董事会会
议审议。
3
(二)董事会
公司于2026年8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自有资金支付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定期以募集资金
等额置换。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部
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部分
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况,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
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4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