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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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01 证券简称:微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7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8月13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已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2025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授权
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因此《关于<2026年半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根据2026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合并报表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7,276,953.62 元,母公司2026 年半年度实现净利润191,123,955.61
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554,415,197.62元,母公司报表
未分配利润为1,576,341,969.53元。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的情况,公司本年初法定公积
金累计额超过注册资本的50%,本报告期不提取法定公积金及任意公积金。
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现有总股本229,632,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持有
的股份数量2,041,950股后的227,590,0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4,138,507.5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本利润分
配方案披露后至实施前,如公司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
变动情形时,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金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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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期分红条件:
(1)公司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2、中期分红的时间:2026年半年度。
3、中期分红的金额上限:现金分红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中期分红的具体授权:为简化中期分红程序,公司股东会批准授权,在同时符合上
述前提条件及金额上限的情况下根据届时情况由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包括但
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实施利润分配的具体金额和时间等,
授权期限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综合考量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资金需
求、未来发展规划及投资者回报等因素,公司制定了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该方案
是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制定,满足2026年中期分红前提条件、分配金额未超过授权金额上
限等要求,且该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
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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